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宁波轨交7、8号线标段项目部 自购物资(声测管)二次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宁波轨交7、8号线标段项目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宁波轨交7、8号线标段项目部本项目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宁波轨交7、8号线标段项目部。依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筑设计企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声测管采购进行二次公开对外招标。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宁波市轨道交通 7 号线工程下应南车辆段【运用库、咽喉区(运用库入库侧)、洗车库、工程车库和物资库】的土建工程及合址共建车辆段的轨道工程,包括软基处理、站场工程、盖体工程、桥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不含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轨道工程等工程项目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项目拟开工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合同工期1128天。项目合同总款122448.29万元(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投标物资营业范围;代理商须出具代理厂家出具的授权函;3.1.2生产供应能力有一定的要求:投标产品的月供应能力不低于5万米;生产厂商拥有相对应的配套生产及检测设备,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运输一定要符合国家及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1.3 财务能力有一定的要求:投标人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情况,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如有需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1.4质量保证能力有一定的要求:生产单位需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须提供招标物资(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专业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对应招标物资型号的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招标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声测管材质、尺寸及任意部位截断壁厚必须满招标物资的规格及质量发展要求,符合GB/T 31438-2015《混凝土灌注桩用钢薄壁声测管》国家标准对声测管的有关要求。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商具有招标物资近二年(2021-2022)年至少两份国家或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3.1.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 拥有非常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1年-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