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共分总则、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工程项目施工与检测、工程监理、工程监测和附则等七个部分,将开挖深度超过4米或深度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条件和旁边的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高度虽未达到8米但地质条件和旁边的环境复杂的边坡工程纳入管理。《规定》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理、监测等相关单位活动作出规定。一是明确建设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应确保建筑边坡或深基坑工程邻近的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及在建工程等安全或正常使用。二是要求建筑边坡或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实施工程的方案应由专家组进行专项论证,设计的具体方案专项论证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应专业配套,所论证项目的参建各方单位人员不得以论证专家身份参加论证会。三是进一步明确建筑边坡或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包含的内容和禁止采用的技术措施等7项具体实际的要求,同时由设计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项目施工服务工作。四是要求实施工程单位必须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和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组织施工,同时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未经实施工程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和建筑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不得组织施工。五是要求监理单位建立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审核制度,严格按照监理细则的要求做旁站监理,严格检查施工所有的环节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六是规定工程监测单位应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和监测规范等有关监测内容和技术方面的要求制定监测方案,明确各监测项目、位置、报警值。在遇到台风、暴雨或地下水位涨落大、地质条件复杂等情况时,应加强对建筑边坡工程或深基坑工程和旁边的环境的监测,并加密监测频率或调整监测方案。(厅工程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